青光眼患者进行完手术治疗出院后需定期复查眼压、视神经、视野及现存的视功能。
1.术后复查的时间 出院后复查按#个月每周1次、第二个月每2周1次,第三个月1次,每次复查都需要测眼压,每三个月测视野和视功能。情况稳定后每隔3个月定期到青光眼科门诊复查(必要时遵医嘱);来时带门诊病历本及就诊卡;如出现眼疼、眼胀、视力下降等情况随时就诊。
2.生活注意事项 ①术后一个月内,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眼部清洁,洗澡或洗头时勿使脏水流入术眼内。②戒烟戒酒,不一次性大量饮水,一次性饮水量不超过300ml,不在暗处久留,宜开灯看电视。③合理饮食,规律生活,预防感冒、咳嗽、打喷嚏等诱发眼压升高的因素。④保持乐观情绪,避免情绪激动,衣领不宜过紧,不宜长时间低头。
3.术后用药 遵医嘱按时用药,局部继续用抗生素眼药水,必要时用降眼压药,不可擅自停药。闭角型青光眼未做手术的眼睛严禁滴阿托品、新福林、托品酰胺药水,避免使瞳孔扩大引起青光眼急性发作,如需使用,需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术眼眼球按摩 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掌握按摩要领,遵医嘱进行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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