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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诊断与治疗的共识

文章作者:管理员 | 更新时间:2017-12-02

  弱视是指视觉发育由于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和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人眼的视力,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及以上,视力较低眼为弱视。

  

 

  弱视诊断时易发生两种错误倾向,一个是忽略系统检查,未排除眼部器质性改变,忽略了产生弱视的相关因素,仅凭视力一个指标即诊断为弱视。另一个是忽略儿童视觉发育规律,对3至7岁儿童诊断弱视也以低于0.9为依据,导致弱视的过度扩大。其实不同年龄段,儿童视力参考标准是不一样的,目前正常3-5岁视力下限为0.5,6岁及以上0.7为下限,显然对于不同年龄的儿童不能以成人视力标准来判断,这样会导致弱视诊断的泛化。

  弱视治疗方法有:①消除形觉剥夺的原因。②矫正有意义的屈光不正。③遮盖对侧眼促进弱视眼的使用。这三点是很关键的,有些家长会依赖一些弱视仪器训练,训练固然重要,但是前提需要把以上三点做到位,训练之后才能有效果。

  弱视的随诊也很重要,有些家长看到孩子孩子视力提高到正常标准了,眼镜也不戴了,以为眼睛就没有问题了,其实不然,弱视还有一个巩固时期,不能随意停止治疗,应当严格按照医嘱进行治疗,否则会影响治疗效果。弱视是常见多发病,是影响儿童视觉发育的公共卫生问题,应当早期进行检查,早期干预治疗有很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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